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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体育官方网站,关于陕西长武亭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亭南煤矿 改扩建项目(300万吨年改扩建至450万吨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4-03-19 11:31:1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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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公司《关于申请<亭南煤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函》(亭南煤业公司发〔2022〕94号)收悉。经我厅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委员会2022年第3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该项目位于陕西省咸阳市长武县亭口镇,井田面积35.598km2,可采储量235.39Mt。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陕西省“两类”煤矿重新核定生产能力结果的通知》(陕安委办〔2020〕98号)核定亭南煤矿生产能力450万t/a,矿井规模由300万t/a提升至450万t/a,服务年限30.7年。

  项目新增中塬风井场地和矿井水处理场地江南体育官方网站,,新增占地5.46 hm2。选煤厂由块煤跳汰分选改为重介浅槽分选工艺。增加井下一套综采设施,工作面布置由“一井一面”改为“一井两面”;新建中塬回风立井,通风系统由“二进一回”中央并列式改为“二进二回”中央分列式;新建煤矸石投料及井下回填系统、中塬瓦斯抽采及利用工程;提标改造矿井水处理站,新建脱盐和浓盐水结晶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由自行处理改为亭口镇污水处理厂集中统一处理;供热热源由水源热泵和马屋电厂发电余热替代原燃煤锅炉;其余辅助生产设施、公共设施和行政福利设施均依托原工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解决煤矿生产能力变化与环保管理要求不一致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1〕722号)要求,该项目纳入历史遗留问题煤矿分类办理手续。经审查,该项目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批即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违法行为已经查处,你公司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一)落实“以新带老”措施。尽快完成高效煤泥压滤系统、矿井水脱盐和浓盐水结晶系统建设。严格按开采设计要求留设保护煤柱,做好沉陷区整治和现役矸石场封场复垦绿化工作。

  (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按照“边开采、边修复”原则,修订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减缓对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开展长期生态跟踪监测。对井田范围内的泾河及泾河重要湿地、亭口水库大坝、反调节蓄水大坝及配套设施、亭口镇规划区和居民相对集中的村庄等保护目标须按要求留设足够的保护煤柱;建立地表沉陷岩移观测系统,开展岩移变形跟踪观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三)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期、运营期应严格遵循“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制定地下水保护和应急方案。落实各盘区分层限高开采厚度(单层开采厚度不超过5m),洛河组下伏隔水层厚度不小于相关标准要求,确保不导通洛河组含水层。JN江南,加强采煤过程中的地下水资源保护,建立地下水长期动态跟踪监测系统。制定居民供水预案,加强对居民水井的跟踪监测,一旦发现居民饮水受到影响,应立即启动供水预案,确保居民用水安全。提高矿井水综合利用效率,确需外排的,经处理后其相关水质因子值应满足或优于受纳水体环境功能区划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对应值,含盐量不得超过1000毫克/升,符合入河排污口批复要求(长审批批复[2020]337号)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不得影响上下游相关河段水功能需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统一由亭口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做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掘进矸石全部充填井下不出井。洗选煤矸石优先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全部充填井下。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加强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暂存设施的环境管理,生活垃圾交由市政垃圾场填埋处置。

  (五)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扬尘控制,施工厂界扬尘满足《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中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工业场地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要求。张家咀和中塬风井场地瓦斯发电无组织排放氮氧化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尽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同步实现煤炭铁路外运。

  (六)落实隔声降噪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必须采取减震、隔声、吸声、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和敏感点声环境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三、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实施联动,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四、该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依法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保障可能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环境权益。

  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及长武分局负责该项目事中事后监管。

  七、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及长武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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